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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安装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检测钢瓶多久检测一次

作者:亿杰消防 点击: 发布时间:2022-01-20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多久检测一次?钢瓶应当按规定进行消防检测。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多长时间就需要检测?查看规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关于钢瓶检验的条文。查出《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第7.4.1条: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7.4.1.1钢质无缝气瓶、钢质焊接气瓶(注7-1)铝合金无缝气瓶:

(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度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2)盛装对气瓶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盛装混合气体的前款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中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确定。

根据第(3)条,充装七氟丙烷的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

这是正确的吗?

注意《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第1.2适用范围的内容:

消防灭火器用气瓶壹级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或者盛装电气气体用的大容积气瓶的材料、设计、制造安装本规程”。

本次修订还明确了消防灭火器用气瓶以及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或者电子气体用大容积气瓶的设计、制造按照本规程:

对消防灭火器用气瓶,根据公安部(文章写于消防改革前,同以下)目前对灭火器材的管理模式,本规程仅适用于的消防灭火器用气瓶的设计和制造,使用及定期检验仍按公安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建议:

消防系统中的氮气瓶组,可以参照第(1)条,每5年检验一次。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其定期检验不属于本规定范围,可以参考第(3)条执行,3年检验一次,建议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最多不应超过5年。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电子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高低压配电房、发动机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护区。在使用过程中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压力下降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为压力不足,压力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导致压力下降的原因主要有: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1、环境温度的下降:环境温度的下降导致压力下降属于正常现象,只要在温度回升后能够恢复公称工作压力,并在压力显示器绿区内浮动就没有问题。

2、压力表泄漏: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贮存压力。

解决办法:目前大部分七氟丙烷出厂使用的压力表,都是开关式结构,用扳手逆时针轻轻旋动压力表接口处的六角螺母,当压力表出现压力指示时,观察指针位置,指针处于绿色区域,表示钢瓶压力正常。压力恢复正常后,再顺时针拧紧六角螺母,否则会增加钢瓶泄露风险。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3、压力表损坏:找专业厂家更换压力表。

4、容器阀及其相关密封点泄漏:可通过联系气体灭火系统厂家返修来解决。

5、出厂前增压不饱满:生产过程中没有按规程操作导致的,生产厂家需要严格按生产操作规程,即可解决。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需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在关键时刻灭不了,而压力表掉压的情况则要先自行判断是哪种情况再进行解决。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需要3年一检测,当您的七氟丙烷压力表掉压而灭火系统又已经使用3年的情况下,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机房、配电房、档案室、高低压配电室、储能集装箱、发动机实验室等防护区,念海消防经常被客户问到有没有明确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规范要求,国家规范中有没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规范呢?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中可知,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规范要求如下:

1.1 安装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1.1.1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储瓶间的环境温度应为-10~50℃;要求室内干燥,通风良好,钢瓶不应接近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1.1.2 安装场所应有专用消防电源。

1.2 储存装置安装要求

1.2.1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再充装和装卸,宜留出不小于1m的操作间距。

1.2.2 置应固定牢固。

1.2.3操作面距墙面或两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应小于储存容器外径的1.5倍。

1.2.4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明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

1.3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4 对保护区的要求

1.4.1 保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5h,允许压强不应小于1200Pa,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保护区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

1.4.2 保护区门口应设置紧急启停按钮。在所有的情况下,紧急启动控制应优先于紧急停止功能。

1.4.3 保护区应设置火灾报警和气体喷放的报警信号。火灾报警信号应设置在保护区内,火警信号可采用声、光组合报警信号。七氟丙烷喷放信号应设置在保护区外,可采用光报警信号。

1.4.4 保护区应有排风设备,释放灭火剂后,应将废气排尽。

1.5 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高度为中心距地1.5m;灭火控制盘应保证正面信号显示位置距地1.5m;光报警装置宜安装在保护区出入门框的地方。

1.6 根据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本系统的安装和调试使用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本系统的人员,应熟悉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基本结构、工作性能、动作程序及各部件的结构和工作状态。无关人员不应接触本系统,以免发生意外。

1.7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等的规定。无缝钢管内外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

1.7.2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安装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宜采用不锈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规定;

1.7.3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拉制铜管》GB1527的规定;

1.7.4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大于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钢制管道附件应内外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使用在腐蚀性较大的环境里,应采用不锈钢的管道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尽管气体灭火剂本身没有什么腐蚀性,其灭火系统管网平时是干管,但作为安全的保护设备来讲,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考虑环境条件对管道的腐蚀,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对钢管及钢制管道附件也可考虑采用内外镀锌钝化等防腐方式。镀层应做到完满、均匀、平滑;镀锌层厚度不宜小于15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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